离婚诉讼 引出了12年前的秘密
一个家庭似乎因为有了孩子变得完满了。夫妻俩努力赚钱,阿伟到私营企业打工,阿月则做起了小生意。但阿月好赌,又因参加当地民间标会,致使20万元欠款无法追回。
阿伟因此于2005年7月向法院起诉离婚。在庭审过程中,双方对女儿的抚养权问题产生争议。阿伟希望由自己抚养小霞,但阿月担心女儿判给对方自己要付抚育费,而自己又负债没钱。于是当庭说出了那个隐藏了12年的秘密:“女儿小霞并不是我和阿伟生的!”
母亲负债 生父“伯伯”负责抚养
法院根据双方陈述,于去年10月判决准许离婚,女儿由阿月抚养,抚育费由阿月负担。然而,当时阿月已经负债累累,虽然喜欢养女儿,但因为得不到抚育费,生活艰难。今年1月份,阿月将女儿的生父阿水告上法庭,要求阿水承担抚养费。今年4月28日,法院判决阿水一次性负担小霞抚养费22000元。
据法官介绍,小霞作为阿水的非婚生女儿,依法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,阿水作为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女儿的生父,应当负担女儿的生活费和教育费,直至女儿能独立生活为止。